《应用数学学报》
文章摘要:数学是发现还是发明是一个古老且争议不断的问题.数学是客观与主观、发现与发明的融合;数学的内涵是客观的、发现的,数学的表达方式是主观的、发明的,并且这种客观性与主观性、发现性与发明性是相对的,而不是绝对的.不同属性的数学内容的客观性与主观性、发现与发明的成分是不同的;数学在发现与发明的交织与融合中发展.数学发现是数学发明的基础与依据,发现是数学的第一性,发明性是数学的第二性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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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文作者:李昌官
作者单位:浙江省台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
论文分类号:O1-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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